浙家具行业倡议 5000元以上须主动签订买卖合同

http://wenzhou.jiaju.sina.com.cn  2012年03月30日09:07  

摘要:在这份名为《关于积极实行<浙江省家具买卖合同>(示范文本)的倡议书》中,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和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提出,行业相关单位要积极实行应用示范合同,注重质量、诚信经营、明白消费、规范运作,积极营造平等、和谐、放心的消费环境。

  前段时间,家具行业先后曝出“达芬奇”事件、“实木家具不实木”事件,让消费者对于这一行业的信任感急速下降。为规范家具买卖行为,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,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和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联合发出倡议,希望全省家具市场和相关生产企业能够完整全面采用《浙江省家具买卖合同》,主动签订买卖合同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
  为响应浙江省质监部门和工商部门的相关举措,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与省家具协会前后历时半年时间,先后多次组织了由家具市场、生产企业、消保委、政府部门、消费者代表参加的研讨会、论证会,并广泛征求省内家具卖场的意见,参考借鉴了外省多个示范合同版本,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,特别修订推出了这一示范合同。

  在这份名为《关于积极实行<浙江省家具买卖合同>(示范文本)的倡议书》中,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和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提出,行业相关单位要积极实行应用示范合同,注重质量、诚信经营、明白消费、规范运作,积极营造平等、和谐、放心的消费环境。

  倡议书中特别提到,对自身特有的服务承诺或优惠承诺,行业相关单位在合同中要增加条款予以明确,并认真做好售后服务,积极处理消费纠纷。

  同时,行业相关单位要主动在总价5000元以上买卖中与消费者签订合同;对于小于5000元金额的买卖,如果消费者要求签订合同的,行业相关单位就不应该拒绝和推诿。

  除此之外,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与省家具协会也希望,相关单位要规范家具的标识标签和宣传资料,做好家具质量送检和报告审验工作,杜绝假冒伪劣、以次充好、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,以避免发生纠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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